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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那散步,偶尔还会有一两个搞艺术的流浪歌手抱着吉他在清朗的夜色下弹唱,引得一群人驻足观赏。
高琛特地戴了顶渔夫帽,搭上黑色口罩,只就一双淡如琥珀的眼睛露在外面,他单肩背着吉他袋,脚下利落,与末洺汇合后,先颔首道了声谢谢。
末洺带着高琛先到公园内一个偏僻的小凉亭处,他扯下口罩,对高琛说:先谈一首《小路上》,作为今晚当你听众的报酬。
高琛微愣,终于露出难得的微笑,说:好。
末洺斜坐在凉亭内的石桌边,双手抱胸,遥望着远处的夜景,耳边安静的听着高琛弹着吉他清唱《小路上》,这本就是曾经[那片天]组合的成名曲,高琛作的词,由他和队友周叙一同唱火了它。
时间过的真快
《小路上》大火那年,他只就才十五岁
你应该去读书,而不是堕落在这种地方
指尖的香烟熏熏袅袅,漫不经心的抬眸轻笑:读书?你供我读啊?
可以,但你得先戒烟。伸手摘下少年指尖的香烟,温声说,我很不喜欢带着烟味的学生
一阵清冷的夜风袭来,将深陷的回忆一把拽了回来。
末洺低头捏着眉心
你跟周叙认识,对吗?
一首《小路上》弹完,坐在石凳上的高琛轻声开口道。
末洺放下手,抬头依旧平静的看着远方:为什么这么说?
第一次见面就觉的你很眼熟,这会儿突然想起,我们早几年前就见过。
之前大尚话剧团偶遇,后在网上了解到末洺,他甚至以为是因为末洺眉宇间与文辞的那一两分相似,才给了他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,但这一刻,弹唱着与已逝队友合作的歌,又想起过往种种时,末洺的身影便冷不丁的跳入了那段和周叙有关的记忆里。
你曾经是高琛试探性的问,周哥的恋人?
作者有话要说:
举手保证:还有十到十五章分手
第37章
夜下清幽, 一旁石子道边杵着的灯柱,往这复古小凉亭内投来不算明亮的光线。
高琛看不清末洺的面庞,昏黄的灯光只映出他削薄清瘦的身影, 淡的仿佛要融入这冷清的夜色中。
许久,高琛听到末洺开口。
差一点就是了
声音太轻,像是对着晚风喃喃自语, 高琛却是一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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